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进行买卖,以满足各种需求。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买卖中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
简单的土地买卖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简单的土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理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省(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土地使用权抵押”指乙方为筹集资金开发全部或部分出让地块向抵押权人(即贷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利益作为还款保证的一种物权担保行为。
3.“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4.“成片开发规划”指由开发企业依据总体规划编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5.“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设施。
6.“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以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雷电、洪水、台风、爆炸、战争。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对资企业主为的工业区(综合区)开办和经营重化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亦准许开办一些与工业项目(建设项目)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征得甲方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和国家规定的有关土地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港元),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港元)。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五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六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址: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土地买卖合同
1、双方以土地现状成交,签约付款后,出卖方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买受方。宗地使用权归买受方,买受人暂不变更使用权让名称,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并在宗地上建设房屋。
2、宗地价款万元,签约付万元,余款万元交付土地使用证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其它事项。
简单土地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之土地(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路,面积:18467.1平方米(以《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准),地号:15-1-1052;图号:4241.20-483.50。
第二条: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物业的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买卖双方间的实际付款方式如下:
第五条: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现状是指。
第六条:合同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时,按交易价款的20%计算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有关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本合同及附件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2份,买方执1份,卖方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土地买卖合同
1、按第二条交易原则,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在宗地上依法按规建房及合法的产权经营行为。
2、买受人建房工程款办理相关手续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3、出卖方必须及时配合买受人办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产权证及产权转移手续,并无偿提供办证时需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简单土地买卖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之土地(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路,面积:18467.1平方米(以《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准),地号:15-1-1052;图号:4241.20-483.50。
第二条: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物业的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买卖双方间的实际付款方式如下:
第五条: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现状是指。
第六条:合同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时,按交易价款的20%计算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有关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本合同及附件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2份,买方执1份,卖方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简单土地买卖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之土地(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路,面积:18467.1平方米(以《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准),地号:15-1-1052;图号:4241.20-483.50。
第二条: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物业的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买卖双方间的实际付款方式如下:
第五条: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现状是指。
第六条:合同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时,按交易价款的20%计算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有关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本合同及附件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2份,买方执1份,卖方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土地买卖合同简单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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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积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 ,土地宽度约 米,土地长度约 米,土地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
二、转让价格
土地的转让单价为 元/立方米,转让总价约为人民币 万元。(注:最终土地转让总价计算方式:土地转让单价×实际面积。)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土地总价分三次付清
(1)第一期,签约日乙方支付甲方最终土地转让总价的 %。
(2)第二期,该土地按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用地三通一平时,乙方支付甲方最终土地转让总价的 % 。
(3)第三期,甲方把土地使用法人姓名通过有关部门更改成乙方法人姓名时,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后的有效凭据,乙方支付甲方最终土地转让总价的剩余部分。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最终土地转让总价的10%计算;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或将土地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土地买卖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地款。
四、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 土地费按每亩,总额为 大写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 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份,公证人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简单土地买卖合同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土地买卖合同简单
承买人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__(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投资兴建__第_层_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__地号土地_笔,持分面积约_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万_仟_佰_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立契约书人: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年_月_日。
简单土地买卖合同
1.在出让过程中,甲方仅承担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卖方在位于祁阳县城祁山路有一宗(进深米_宽米)国有出让地有意出让,买受人自愿买受卖方该宗门面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真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宗地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宗地概况。
土地买卖合同简单
住东宝区子陵镇新桥村5组(以下简称乙方)甲方自愿将座落于沙洋县沈集镇双庙村1组的雄兴石膏制品厂所有的厂房、设备及土地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证号:荆集用(20__)字第03150600268号及20__年6月6日甲方与双庙村签定的征地补偿协议的土地永久性卖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
一、价款及付款方式:价款127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柒万元整),在签订合同时付8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剩余47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元整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于20__年10月30日付清。
二、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上述所有财产、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
三、从20__年9月21日前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并负责结清水、电等费用。缴纳结清工商、税务、环保等费用,与乙方无关。
四、从20__年9月21日以后一切债权债务及所欠规费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将所有证件交给乙方保管,以便过户使用。甲方随时协助乙方办理证件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七、此合同双方签字盖印生效,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东宝区子陵法律服务所存查。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简单土地买卖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让宗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年,拿到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宗土地拥有证书有等标准合法证件。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第三章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永久,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契税、手续费由方承担。
备注: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当日,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备注: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_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剩余部分,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首付:_______元,每期支付_______元整,直至付完。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四章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千分之叁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3个月的,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第十四条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_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3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_______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五条出让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将本出让土地使用权交给受让人,出让人在自有土地承包面积地内划拨平方米。补偿给受让人,土地出让金按此合同约定款项支付,后续出让手续出让人必须协助受让人办理。
第六章说明。
第十五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第十六条受让人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惠州市本地法律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以及中介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备注: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土地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二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朗其生孔进茂#。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自留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土地位置在__________至_____公路西侧_____江旁。东至公路;_____沟至_____华地界;西至_____江;北至_____地界(放牛路)。转让面积约为1.2亩(甲乙双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永久性。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_________________陆万陆仟元整(_____.00元)。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__________自然村小组各执一份,__________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土地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土地买卖合同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卖方在位于祁阳县城祁山路有一宗(进深米x宽米)国有出让地有意出让,买受人自愿买受卖方该宗门面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真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宗地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该宗地位于祁阳县城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祁山路。
2、宗地是国有出让使用权、综合用地类型,面积平方米,进深米,面宽米,两壕门面形式,出卖方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国土证号祁国用()第号,原国土使用权人为,祁国用()第号。
1、双方以土地现状成交,签约付款后,出卖方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买受方。宗地使用权归买受方,买受人暂不变更使用权让名称,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并在宗地上建设房屋。
2、宗地价款万元,签约付万元,余款万元交付土地使用证时一次性付清。
1、按第二条交易原则,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在宗地上依法按规建房及合法的产权经营行为。
2、买受人建房工程款办理相关手续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3、出卖方必须及时配合买受人办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产权证及产权转移手续,并无偿提供办证时需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土地买卖合同
20xx年10月黄屯村委会与连发铸造厂签订一份《厂房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黄屯村委会将其在本村辖区内的占地14亩的废旧村办铸造厂区租赁给连发铸造厂使用(合同所涉土地于20xx年取得了有关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租赁期限10年,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2日止,每年租金为2.5万元,租赁到期后,连发铸造厂在该租赁地上所新建厂房及大型设备折价变卖给黄屯村委会。20xx年10月,黄屯村新一届村委会以《厂房租赁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处《厂房租赁合同》无效,并要求连发铸造厂限期拆除新建厂房。连发铸造厂则认为《厂房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要求黄屯村新一届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
本案争议的焦点就是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租赁合同属集体建设土地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该租赁合同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租赁合同属集体建设土地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并未违法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属有效合同。因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立法本意是禁止农村集体农用土地的`流转,目的在于防止农民所有的农用土地的不当流失,而不是禁止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依法流转。本案中,租赁合同中所涉厂房的用地属农村建设用地,该租赁合同并未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要判断本案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关键是要厘清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流转是否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强制性规定。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我国对于农用地的保护是非常严格的,在土地管理法在第一条、第四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分别作了规定。第二类是集体建设用地,是指经依法批准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包括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以及村民宅基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也可表述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第三类是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第三款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国发(20xx)28号)第十条规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20xx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xx〕31号)第六项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等等。综合上述及相关法律、国务院行政规定的精神,笔者认为,我国并没有禁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合法流转,而且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涵盖的范围不应包括原本就具有非农业建设性质和功能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对此条文的理解应做限制性理解。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立法目的并非禁止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行为,而是为了防止在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出现以土地流转的形式将农用地非法变更为建设用地的现象,以贯彻维护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及耕地保护制度的立法目的。
笔者认为,第一种意见忽略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分类体系,混淆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别,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发生流转用于非农建设的观点有失偏颇。
本案中,该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仅有利于盘活或发挥农村闲置地的功效为农村增收,而且符合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政策。因此,笔者认为,该租赁合同不但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还符合国家的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应认定为有效。
土地买卖合同
未经国土部门批准使用的集体土地转让给个人或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村办企业将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卖给个人或单位;村民将取得的宅基地或者连同建筑物转让给个人或单位,受让方支付转让费后,自由使用该幅土地。
(二)联营。
由集体经济组织、村办企业与个人或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村办企业负责提供土地,但不参与经营,也不承担任何风险,固定收取利润,即土地转让费。
(三)合作。
集体经济组织报批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提供土地与他方合作建房,进行房地产开发,房屋建成后,部分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部分归带资承建的出资者所有,由其出售,因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许可证,故大部分购买房产的买主,无法办理房产证,但也有部分以分配给村民作为“人口楼”的方式,办理了房产证。
(四)出租。
集体经济组织将农用地出租或以承包的名义出租,承租(承包方)在承租土地上进行厂房,仓库等建设后自用或再出租。
法院受理的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非法交易的诉讼的案件类型的较多,既有集体经济组织诉请受让方、承租方、联营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转让款、交付租金、支付联营利润的,也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诉请确认转让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受让方或合作方诉请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土地使用权,办理相关权属证书过户登记的;还有受让方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转让费的。该类非法交易涉及面广,几乎每个村居都有,特别是镇、街道所在村居更普通存在。一旦发生纠纷,由于牵涉到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承租方,受让方等多方的切身利益,各方常采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通过新闻媒体作片面、主现或倾向性报道,向党政部门或法院、国土、规划等执法、行政部门施加压力,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影响、干扰党政、执法、行政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
(一)行政执法的对策。
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复农业用地。对经批准为建设用地,但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建设的闲置用地,坚决按规定收回。对按《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按规定缴纳闲置费;或由人民政府作出无偿收回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对未经批准改变土地使用权权属的,如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规定条件的,责令依法补办变更登记手续,缴纳有关税费、转让用地使用权有增值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暂行条例》的标准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限期改正,并按《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报建项目审批时要审查建设用地的来源,发现用以建设的土地是通过非法交易所得的,要停止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国土部门,由国土部门依法处理。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特别是私营企业股东股权全部转让的变更登记加强监管,发现转让的股权中含有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要及时通知国土部门,防止企业以增加新股东等方式,变相转让土地使用权,逃废正常土地使用权转让应依法缴纳的税费。
(二)司法审判的对策。
属民法调整的范围,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没有理由和依据不予受理。对于非法用地,土地行政机关有处理的职能,这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而法院受理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二者并不抵触。我们认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产生的纠纷,如上所述,一般都涉及到违法用地或非法建筑物的问题,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先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及的违法用地或非法建筑物进行处理后,当事人才可以就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财产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而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的,应裁定不予受理。这一原则已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所确认。
意思表示真实,也因其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除非集体土地的出让、转让是用于农业用途或因企业破产,被兼并等情形而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方可认定有效。
3.对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进行民事制裁的问题。有观点认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拆除或没收地上建筑物是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不属于法院审理案件该解决的问题,而且,即使作出制裁决定,制裁往往也较难实现。我们认为,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中,发现违法行为,应按《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制裁。如不采取制裁措施,既不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也会在客观上默许,甚至放纵非法交易行为。集体土地使用权非法交易,多为故意且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对此种故意违反法律的行为予以制裁,既有必要,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为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的依据和权力。故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发现存在对该类违法行为的,应当追缴双方因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而取得的财产上缴国库。若不依法采取制裁措施,仅认定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无效,当事人仍然可以达到合同的预期目的,即出让方可以通过出让集体土地取得约定的土地使用费,获得利益,而受让方可以廉价地使用土地,如此无异于保护了非法利益,降低违法成本,起到变相鼓励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作用。
土地买卖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已经通过合法手续取得一土地使用权,现拟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土地面积为五百七十平方米(长xx米、宽xx米)东至xx米街、南至xx米街、西至、北至。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用地。
1、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元正。
2、 付款方式为:分四期付款。
第一期乙方付定金人民币x元正予甲方。
第二期在律师楼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要办好房屋抵押手续及提供土地相关资料(包括管区、公司确认等手续)后,付转让金人民币x元正。
第三期在乙方所建房屋封顶时过一天之内付人民币x元正。
第四期在乙方该工程外墙砖已贴好后付余款人民币x元正。
1、 甲方应保证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益。甲方应保证该土地使用权转让
甲方: 见证人: 乙方:
给乙方没有任何纠纷。否则,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2、 甲方负责办理一切开工手续(暂定十三层)、搞好该土地三通一平,解决建设期间的一切纠纷(包括水电安装、供给、有关村委、执法队等政府管理部门的问题)。
3、 甲方提供整栋房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房屋使用面积为x平方米,层,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抵押期限至乙方所建房屋峻工之日止。在乙方支付人民币x元转让金之日起二个月如果不能开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已交的转让金人民币x元正,并付人民币x元正作为损失赔偿金。
1、 应依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按照该村村民同样的要求去做为合规)。
2、 依期缴交土地转让金。
3、 该项目独立运作,乙方自行设计和建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 若乙方按期缴交转让金人民币x元之后两个月之内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甲方必须即日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金人民币x元正,并付人民币x元正作违约金。逾期按银行贷款利率的六倍支付滞纳金。
2、 乙方如未能按时支付转让金,未付部份亦按银行贷款利率的六倍支付滞纳金。如未能按期付款超过 个工作日,视同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 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律师所一份,村委会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
卖方:(简称甲方)
代表:
买方:(简称乙方)
村民委员会(简称丙方)
代表:
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甲方自愿将其土地亩一次性出售给乙方,现达成如下销售合同:
一、甲方将其土地亩以1亿元出售给乙方,每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向丙方支付土地出让金的40%。
三.甲方和丙方出售一块土地的四个边界的'限制:
东、南、西、北:
四、甲方和丙方将土地出售给乙方后,乙方有权在购买的土地上独立经营,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独立经营的权利。如果甲、丙方阻止或干扰乙方独立经营,后果由甲、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如有违约,应赔偿对方总售价的两倍。
六、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自愿签订,不存在任何欺骗行为。是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永不反悔并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物业的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买卖双方间的实际付款方式如下:
买方于签约后方式,支付卖方该物业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第五条: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现状是指_________ 。
第六条:合同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时,按交易价款的20%计算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有关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本合同及附件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2份,买方执1份,卖方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着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体所有的闲置非农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经民主决议通过受让于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权转让期限共____年,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门留档备查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土地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且乙方已对甲方所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的基础上就下列房产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标的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房屋坐落: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于契约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乙方全部购房款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价款。
第三条甲方于年月日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乙方。甲方将房产转移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办理上述房产交易过户手续所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如下:
第九条本契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