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良好的实施方案应该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在实施方案中,我们可以学习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以提高工作效能。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深入推进健康历城建设,保护和促进职业人群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推动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根据《历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济历城政字〔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统一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以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为目标,以保障和促进劳动者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养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愿;坚持健康优先,因地制宜、科学实施;坚持依托文化、产业协同、共建共享的原则。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环境危险因素以及劳动者自身行为等因素对健康的影响,为企业职工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环境。规范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符合历城区实际的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评价标准,提升健康促进企业建设水平和效果,促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可持续发展;通过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康环境、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营造健康文化,切实提高职业人群健康水平。在各企业探索、创新开展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健康促进活动。力争20xx年底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省级健康促进区标准并通过验收。
(一)创建对象
按照属地化管理、自主参与的原则,采用申报制。凡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的我区各类大中型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主动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提出申请,填写《历城区健康促进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健康促进企业创建计划、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等相关材料,于8月30日前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确定。
(一)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加强健康管理
1.成立由单位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健康促进企业建设领导小组,由专兼职人员从事健康促进工作,并建立以班组为基础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单位考核,落实相关工作经费。
2.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如职工定期体检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食堂营养保障管理制度、弱势群体扶助制度等,规范企业职工操作规程,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健康管理水平。
(二)优化企业布局,营造健康环境
1.基础卫生设施完善,室内外环境整洁、优美,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生产垃圾的储存运输和管理工作规范,符合卫生要求;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创建无烟单位。
2.生产布局合理,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做到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作业场所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生产性废水、废气、废渣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3.单位食堂食品加工场所、设施及人员配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有相关许可证,饮食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食堂开展“减盐、减油、减糖”行动,提供科学健康饮食。
4.在职工食堂、企业或车间出入口、宿舍、住宅区等职工相对集中的场所设置醒目的健康教育专栏及自助检测设施;运用企业文化积极传播健康理念,开展健康促进主题活动;在企业内部的网络、报纸、电视、广播设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栏;为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对弱势群体有健康帮扶措施,营造健康氛围。
(三)开展健康讲座,提供健康服务
1.通过问卷或访谈,掌握单位职工主要健康问题及生活方式等基本情况,掌握职工基本健康需求。
2.开展健康促进讲座。组织单位职工开展健康促进相关知识讲座,如科学就医、合理用药、传染病预防,合理膳食、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母婴保健等,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水平;组织在岗职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强化职工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和健康意识;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急救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护技能。
3.根据个体健康水平差异,提供职业健康促进指导。按要求设置完善企业卫生室。开展控烟教育、营养膳食、健康生活方式、运动方式等不同主题的健康促进指导,有效降低慢性病、常见病的发病率。
4.开展职业心理疏导。通过定期组织职工开展球类、游泳、棋类等文体活动,促进职工身心愉悦,打造积极心态,减少或消除职工的职业紧张因素,增强心理调适能力。
5.构建良好的健康促进氛围。通过为单位员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等手段,提高职业人群的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摸底准备阶段(20xx年8月)
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区级启动会议,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各建设单位成立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网络,由专人负责具体建设工作,收集职工体检资料。
(二)实施推进阶段(20xx年9月)
1.建设单位通过打造整洁优美的自然环境,布局合理的工作环境,温馨健康的人文环境,绿色清新的无烟环境,为全体职工提供良好的健康环境。
2.邀请专家组对作业场所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进行规范指导,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查找作业场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作业场所安全水平。
3.根据体检结果,分析企业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措施。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讲座和个体化的健康指导。
4.开展各项健康主题活动,提供多元化的健康服务;积极探索企业健康教育新方法。
1.按照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
2.整理相关资料上报,接受市级验收评估。
(四)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2月)
巩固健康促进企业建设成果,推广先进的企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健康长效管理机制,使企业职工健康素养水平和身体健康指标明显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在历城区政府领导下,由历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动员发动、组织实施等工作,历城区疾控中心协助做好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健康促进企业是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狠抓健康促进服务措施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地。
(二)部门协同参与。建设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组织网络,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建设方案。企业工会、安环、人力资源、卫生等部门在建设工作中要相互协作,各负其责,按照本单位建设方案组织讲座培训、有序开展工作。
(三)强化监督机制。在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案,采取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以建设健康促进企业为契机,切实提升职工的健康素养水平。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xx〕29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任务,促进我市健康服务业发展,现提出我委落实《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
(一)大力支持社会办医
1.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在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原则下,鼓励慈善机构、基金会、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支持企业、投资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连锁经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健康服务业。鼓励港澳台地区以及国际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并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支持政策;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办医;鼓励符合资质的个人开办诊所。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重点专科建设、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政府主导下组建或参与区域医联体建设。到20xx年,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1张以上。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基层卫生处
3.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职称评定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人才处)
4.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学术地位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学科研和继续教育项目,参与重大疾病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
5.放宽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的乙类大型设备购置的限制。
牵头单位:药械处
6.探索与推进公立医院在保障资产安全、医疗质量安全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财务处(审计处)
7.大力发展独立的检验、检查医疗机构。引导发展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社会化水平。建立健全检验、检查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质量控制体系与监管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综合监督处
8.加快康复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护理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合作、有序衔接的多元化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护理服务社会化。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9.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以托管、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整体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鼓励符合资质的护士开办护理机构。
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0.将中医医疗机构康复科纳入康复护理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康复护理体系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1.发展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大力发展各类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防治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的“十病十药”科技攻关。建立5个中医药产学研联盟。允许有资质的中医师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开发符合本市特点的中医养生保健食品和用品,推广中医药健康饮食养生、保健服务,发挥中医药保健品在疾病预防、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做好以朝阳区为试点的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区建设,支持北京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和示范基地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知名中医医院或中医药企业到境外举办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利用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平台,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二)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
12.发展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健康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支持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转变,开展慢性病风险评估和生活方式、危险因素的干预。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辅导机构。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辅导机构。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3.加强对体检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健康咨询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与政策引导。
牵头单位:综合监督处
(三)加快健康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4.积极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统筹和整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加快建设形成养老照料、康复护理、疾病救治、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多元化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和配套地方性标准,为医养结合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指导各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就近建立协作关系,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逐步实现养老机构医疗保障全覆盖。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15.探索建立以老年健康服务为主的中医医疗保健机构,或在中医医疗机构建立老年病房。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6.支持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7.鼓励社会力量在社区提供居家养老、照料、康复、健康咨询、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18.加强健康服务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扶持医疗、健康旅游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全产业链的医疗健康旅游服务体系。培育以健康服务为主体的旅游项目和产品。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9.加快健康服务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协同创新能力,推动健康软件开发、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电子病历等技术的发展应用;利用智能化健康信息服务技术,加强医疗预防、健康咨询服务;推动健康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挖掘利用,为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支持推广健康云服务。探索卫生计生、民政、人力社保、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等部门的健康服务信息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信息统计处
20.发展健康文化与教育产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健康知识,鼓励出版健康养生图书,支持创作健康相关影视作品、电视专栏节目,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公众权益保障处
(四)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
21.加强健康服务产品的研发制造与应用。发挥中药在“治未病”方面的作用,开展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22.加大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支持在京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健康服务相关学科专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开展健康职业教育。规范并加快培养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剂员、营养配餐员、育婴员、保健按摩师、康复治疗师等从业人员,鼓励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探索开展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职业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
(五)促进产业聚集和园区发展
23.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医学创新中心。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
(一)放宽市场准入
24.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进一步开放市场和降低门槛。制定《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坚定不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和规范的审批工作机制。将100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等下放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二)公平获得生产要素
25.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公平获得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北京市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
26.完善人才保障政策。进一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出台《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放宽多点执业限制,不再将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单位同意与否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7.探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8.探索建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医师工作制度并区别聘用合同,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的机制。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人才处)
(三)扩大健康服务业市场空间
29.严格控制并逐步压缩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规模,为社会办医留出空间。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四)完善服务管理政策
30.建立医疗机构设置和规划信息公告制度。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在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设立与加入、人才培养、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五)完善健康服务法规标准和监管
3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支持健康服务企业、质控中心、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健康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推进健康服务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32.积极探索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滥用非营利地位行为,确保充分提供公益性服务。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引导健康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xx县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健康水平,确保全县创建目标的实现,根据《xx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x政办函〔20xx〕25号)文件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为依据,引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素养水平,努力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为xx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活动,优化机关健康环境,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健康促进意识,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健康水平。
(一)机关干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达到32%,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吸烟率下降3%。
(二)机关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
(三)机关干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100%。
(四)有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五)干部职工、办公室、楼道、洗舆室、卫生间保持干净整洁。
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计划,部署安排(20xx年6月)。广泛动员,制定局机关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机关健康促进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落实方案,全面推进(20xx年7月至10月)。按照局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推进工作。
第三阶段:充实完善,达标迎检(长期)。对照方案和标准认真自查,完善整理有关制度、资料,接受检查验收。
(一)宣传健康促进理念,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和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书面承诺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动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有专(兼)职人员,有系列文件、制度、计划总结;各项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三)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有禁烟宣传牌。
(四)每年举办健康讲座不少于4次,健康主题活动不少于2次,及时收集活动安排、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授课内容等资料。
(五)积极开展工会活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身体素质。
(六)开展卫生清洁活动。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办公场所及卫生责任区域整洁卫生,环境舒适。
(七)组织干部职工每年坚持健康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一)为加强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邝利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健康促进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
(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局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专题讲座等固定宣传阵地,密切结合健康促进工作和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健康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在全局形成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引导企业树立健康意识,打造健康企业、活力企业,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的通知》(闽卫宣传函2021262号)和《荔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荔政综〔2021]9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企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和《荔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为目标,形成良好的健康企业创建工作机制,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为建设健康荔城打下良好基础。
(一)总体目标。
在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探索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营造健康氛围,提高企业职工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关键指标。
1.建立健康融入企业日常的工作机制。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2.健康促进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
3.传播健康理念,定期开展健康活动。
2021年12月-2022年12月。
1.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方案。结合全国健康促进县(区)。
标准和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见附件2),各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融入日常工作。
2.建立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跟进指导工作开展及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有效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网络。健康促进工作网络以各企业为主导,以各企业的生产场地为基础,以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示范点为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促进建设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培训。
(二)创建企业自然人文健康环境。
1.各企业开展针对职工的需求评估。了解企业职工的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确定主要健康问题,制定本企业健康促进计划。研究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策略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
2.推进企业健康的公共环境建设。开展无烟企业创建活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有明显的无烟标识和健康提示,打造无烟环境。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场所物品堆放有序,垃圾分类且日产日清,打造自然环境。建立健康环境宣传栏并定期更新,提供锻炼和阅读场所,对弱势群体有健康帮扶措施,打造人文环境。
(三)开展形式丰富的健康活动。
1.定期开展健康活动。发挥党建对健康促进企业的引领作用,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健康主题活动、工间操、球类比赛等一系列健康活动,深化健康促进企业理念养成,提高促进职工健康素质。同时结合、融入主题党日活动。
2.按需开展健康服务。定期组织职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制定健康管理计划。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卫生室或医务室,有专兼职的卫生技术人员,有必要的医疗用品。条件尚不具备的应配置必需的医疗用品和急救药物,安排专人接受急救和疾病预防和知识培训。
第一阶段:计划和启动阶段。(2021年12月)各企业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广泛动员企业职工;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0月)。
各企业按照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在本企业范围内落实建设措施。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督导和指导工作,确保建设质量。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区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健康促进企业标准(附件2)各项指标要求,组织对各企业的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形成建设工作报告,总结并宣传推广有效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工作方案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督促落实相关企业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建立对各企业创建情况的督察制度,并有督察活动和记录。
(二)狠抓任务落实。
各企业要根据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详见附件2),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要细化分解建设工作任务,切实把建设目标层层落实。各企业要及时开展阶段性的自查自检,及时查找差距或问题,力争有达标、有巩固、有提高,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
(三)强化督导评估。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从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增强集体意识出发,积极为本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各企业高层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与创建;企业广大职工要踊跃参与创建的各项活动,真正使创建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真正成为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对各企业健康促进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歩加强和推进我县企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促进广大职工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职业中毒、职业病、传染病和常见病的发生,保护和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实现“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目标,建设健康企业,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府办[20xx]40号)(昌府办[20xx]40号)的要求,现结合国家《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健康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1、鼓励企业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员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
3、成立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4、有专人负责健康相关工作,有健康促进企业的规章计划和总结,健康活动有记录。
5、建设无烟环境,食堂膳食结构合理,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完善。
6、给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营造促进健康的社会人文环境。
7、配备急救医疗用品和药物,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8、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健康教育,提高职工预防职业病、意外伤害的能力。
9、定期组织职工开展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体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职工急救参与。
10、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提高职业防护知识核技能,吸烟率有所下降。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各企业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活动;要积极落实项目规定,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保障经费投入。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企业领导要做好对本企业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明确职责和任务,细化目标及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各企业的创建工作实际,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全体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创建全国健康促进机关的良好氛围。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xx〕4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健康忠县20xx”规划》、《忠县健康促进20xx-2020年行动计划》,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广泛深入开展,提高全县企业员工健康素养水平,现在全县企业中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活动,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因势利导,动员和组织用人单位有计划、有目标的建设健康促进企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环境危险因素以及劳动者自身行为等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努力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健康、和谐的工作场所,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忠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项目目标:通过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活动,确保到20xx年全县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二)创建时间:利用健康促进县创建为契机,本次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周期为20xx年6月至20xx年3月。
全县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牵头,在县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按照属地化原则由乡镇(街道)配合组织辖区内各企业开展创建工作。
(一)宣传发动(20xx年6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重点做好创建健康促进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宣传创建健康促进企业的重要意义,促进企业员工知晓创建、转变理念,学习掌握创建工作各项标准,并要求各企业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全面建设(20xx年7月至20xx年3月)。各企业要按实施方案,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保障措施,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全面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
(三)自查评估。各创建企业建设完成后,及时进行自查评估,总结经验,撰写典型案例,并填写《健康促进企业申报表》(附件1)与自评报告一并报送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报送至县创建办(县疾控中心)。
(四)验收评估。县创建办收到各创建单位申报表后,根据工作安排,将联合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实地评估依据《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附件2)进行考核打分,得分80分以上的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五)巩固提升。根据验收评估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建设,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开展。忠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办审定情况,对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命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实行“三责制”,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大对下属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力度;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建设属地责任,定期召集辖区的企业开展座谈,把建设健康促进企业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中,因地制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具体目标,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具体创建企业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提高职工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内部宣传载体,如职工微信群、qq群、网站、刊物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证投入。各企业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加大职业安全与职业防护、健康教育与促进经费投入,保证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
(四)强化督查,科学推进。为确保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创建办将联合主管部门成立健康场所建设工作专家组,负责培训指导、评估检查等工作,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县创建办将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单位实行重点督办,对影响建设进度、推诿扯皮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追责。
县创建办联系人:王伟杰;联系电话:54454xxx。
县疾控中心联系人:陈银凤;联系电话:54454xx,邮箱:4633948xxx@。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法〔20xx〕3号)的具体要求,根据神东公司全面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要求,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皮带机公司决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按照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战略部署,以职工健康为中心,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统一领导,全员参与。健康企业创建坚持公司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创建单位一把手全面负责,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的原则,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实现健康企业共建共享。
细化标准,分批推进。结合皮带机公司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企业创建,实现健康企业应建必建。
携手创建,定期考评。积极参与地企联合创建,探索吸收专业机构指导,共同推动创建工作;定期开展创建评估阶段性总结。
(一)公司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组。
略
(二)工作职责:
1.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健康企业创建重大问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落实到位,审批表彰健康企业创建单位。
2.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分解、落实公司《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相关标准内容,制定健康企业建设标准。对健康企业创建进行总体安排。负责健康环境建设,环境影响符合有关标准。厂界环境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要求。
3.党委办负责畅通职工民主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的渠道,回应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负责企业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有关规定工业项目绿化布置符合要求,企业居住区的绿化布置符合有关规定。负责对女员工依法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严格落实《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4.经营办负责保障健康企业创建资金投入,负责劳动用工规范管理、负责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和服务。
5.设计研发部负责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噪声危害防治管理技术指导工作,推广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督促落实。
7.设备质量部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投入项目工程及费用管理工作。
8.党委办负责营造健康文化,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打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普及健康知识和先进理念,构建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传播先进健康理念和文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1.基本目标。将健康融入所有生产经营全过程。不发生因防控不当导致的较大及以上职业安全健康事故、环境事件和卫生事件。
2.职业健康目标。保持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劳动工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接触职业病危害员工职业健康培训覆盖率100%,重点岗位员工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和防护知晓率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100%,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3.一般健康目标。员工肥胖增长率逐年减缓,慢性病防治素养和心理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50%以上。
(一)制定企业健康管理制度
1.建立健康企业建设责任制
(1)公司经理是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健康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和管理的机构、职责及人员,设置或明确负责健康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配备或明确健康企业建设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
(2)健康企业建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健康企业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总结上报健康企业的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健康企业建设相关档案资料等。
2.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健康相关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
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法建立健全促进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其他相关职业病防治制度。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
(2)建立和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制度。
经营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心理健康促进制度,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废气废水排放和固体废物处理制度,党委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女员工保护制度、食堂管理和合理膳食制度、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工间健身制度、职工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其他健康促进制度等。
3.多措并举保障健康企业创建投入
(1)建立健康企业创建投入长效机制。经营办负责建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经费提取和管理制度,用于与健康企业创建直接相关的支出,专款专用。依法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资金,要足额用于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现场防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相关资产和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4.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和保险参保工作
(1)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经营办负责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等。合同存续期间,员工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也应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二)建设整洁舒适的厂区生活环境
1.完善企业基础设施。
(1)厂区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运输线路及码头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规定,厂区道路交通设计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建设必要的文化设施和体育活动设施。
加强企业路面、绿地、环境日常管理。党委办负责结合当地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和处理,有人清洁的公共设施、清除暴露垃圾、清理乱堆物料,确保厂区内无卫生死角,整洁卫生。
(2)党委办负责绿化工作。厂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现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有关规定。居住区的绿化布置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
2.环境影响符合有关标准。
三车间负责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管理工作,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要求,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
3.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舒适整洁。
党委办负责对食堂监督检查工作。厂区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并依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药监食监一〔20xx〕115号),达到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b级以上;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食堂负责人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就餐场所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并按规定处理餐余垃圾。
4.厕所和洗浴设施设置布局合理,管理到位。
党委办负责厕所和洗浴设施管理工作,各车间配备足够的更衣间、浴池等卫生设施以及沐浴液等卫生用品;办公楼参考设置。员工规范管理使用厕所和洗浴设施,利和物业确定专人负责保洁,确保清洁卫生。
5.设备质量部负责工作场所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和振动、采光和照明等基本卫生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同时,工作场所采光设计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照明设计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工作场所温度、通风设计符合《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办公建筑的室内空气环境、光环境、声环境、暖通空调等设计符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t67)。
6.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采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t423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等标准规范,技术部做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三)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
1.多方位改进员工健康管理与服务
(1)提高医疗保健和应急处置能力。党委办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为车间配备急救箱等设备,各车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更新。各车间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
(2)党委办负责在办公楼、各车间、等场所设置血压仪、体重测量仪、腰围尺等设备,方便员工免费测量,并张贴相关知识科普材料,提高员工自我保健意识。
(3)建立和完善全员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党委办负责制定员工健康检查计划,每年按计划开展覆盖全体员工的健康体检,为员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委托大柳塔试验区人民医院开展员工健康评估,为员工查询个人健康指标、自我健康管理和企业针对性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供依据。将妇科检查和乳腺检查项目纳入女员工健康检查,确定专人负责女员工妇科健康检查工作,并统一规范建立女员工妇科健康检查档案。
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孕期、哺乳期保健。党委办负责落实女员工产假、产前检查及哺乳时间。开展女员工保健工作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员工孕产期自我保健知识和技能。
(4)开展员工全民健身活动。党委办(工会)负责组织本员工健身活动,设置必要的健身场所,配置必要的健身设施和器材,保障必要的活动经费。将员工健身列入工会工作计划,对员工实施分类管理和指导,组织员工开展体育比赛和大众健身比赛活动,鼓励采用较为灵活的工间休息时间,在工余时间组织行政人员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劳逸结合的健康运动。
2.强化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
(1)从源头减少职业病危害。设计研发部、设备质量部负责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作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减少重体力劳动和接害人员。根据需要使用密封性能好的设备,并设置抑尘收尘装置、降噪隔噪设施等。
(2)严格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各车间根据监测、检测、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检测和评价结果应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处理。
(3)有效防范或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针对能量性有害因素(如触电、物体打击等)、机械性有害因素、个人因素(如疲劳作业、带病上岗、操作不当等)、管理因素(如违章指挥、紧急处置程序不科学等)、急性化学中毒因素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应急准备,减少事故及其危害。生产协调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3.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和服务
(1)经营办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通过心理学、职业健康等专业人员对公司状况进行研判并提出建议,对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在压力管理、职业心理健康、职业生涯发展、健康生活方式等全面提供服务,提高员工归宿感。
4.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
(1)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党委办负责普及健康知识和先进理念,强化个人健康责任,使员工形成健康自主管理习惯,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态平和、保护环境、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党委办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并给予奖励。
(2)提高员工健康素养。党委办、经营办负责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慢性病、职业病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活动,提升健康知识、行为、技能三方面素养,使员工从“要我健康”转变为“我要健康”,自觉选择安全健康的工作行为、生活方式,并内化为员工的健康思想认识,提升其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在“青年示范岗”“五好家庭”“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中体现健康素养有关内容。
(3)提倡合理膳食不浪费。党委办负责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企业其他员工开展合理营养、平衡膳食、食品安全和“节约行动”教育培训。就餐员工合理取餐、少拿多取和按量打饭,坚持实践“光盘行动”,培养和保持节约习惯。
5.打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1)构建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管理人员和员工多沟通协商、多换位思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将企业打造成“大家庭”,形成彼此尊重、和谐温馨、相互信任、平等包容的人文环境。有效预防和坚决制止可能的工作场所暴力、歧视等。
(2)传播先进健康理念和文化。员工不仅个人养成健康工作方式,还要主动与他人分享健康知识、健康心态、健康行为、健康生活方式等。
(3)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党委办负责组织员工参与无偿献血、义务植树、助学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及时总结可复制的健康企业创建经验做法,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一)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将集团公司《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分解,各办部、车间根据《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明确创建时间表,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创建各项工作,控制创建工作时间节点,落实创建阶段任务,定期开展创建评估,确保各分项指标达到标准指南具体要求。
(二)各办部、车间要根据创建时间节点,定期评估建设情况,及时记录内部整改意见和建议。
健康企业建设办公室联系人:xxxxxxxxxx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和《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推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和企业健康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自2022年起,各县区市级健康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1.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1)、《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2)、《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所在地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4)并附相关申请材料于每年7月31日前报至市卫健委。
3.市级认定。市卫健委根据企业所在地审核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按各县区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卫健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5),由市卫健委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卫健委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6)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激励。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进行总结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县区卫健委于6月10日前将本次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卫健委。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25)》和《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推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和企业健康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自20xx年起,各县区市级健康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1)、《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2)、《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所在地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4)并附相关申请材料于每年7月31日前报至市卫健委。
3.市级认定。市卫健委根据企业所在地审核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按各县区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卫健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5),由市卫健委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卫健委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6)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激励。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进行总结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县区卫健委于6月10日前将本次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卫健委。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机关、企业建设,提高经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按照《济南市章丘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章政办发[20xx]45号)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结合各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济南市章丘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职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根据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活动总体安排,我区经信系统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建立健康促进区工作机制,制定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各行业、单位实施方案,创建单位承诺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责任部门,做好职责分工,召开启动动员大会和培训会议。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6月—20xx年3月)。开展基线调查,确定优先领域和工作重点。研究制定适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加强监督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扎实开展系列创建活动,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定期会议和督导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4月—20xx年7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严格自查,查缺补漏,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全国健康促进区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在省级指导下完成评估报告,迎接上级验收。
1、局及各企业书面公开承诺创建健康促进机关、企业,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本部门单位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2、各单位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工作开展资料;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组织各单位对职工吸烟人群、肥胖人群进行统计,创建末期,职工肥胖率下降5%、吸烟率下降3%。
7、组织开展工间操及各类文体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
8、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9、各单位要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并定期更新内容。
10、经信局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企业”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11、20xx年7月底前局机关及各企业达到健康促进考核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经信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健康促进机关、企业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负责统筹本系统健康促进创建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本系统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全面完成经信系统创建任务。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按照全国健康促进示区标准要求,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经信系统各单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经信系统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电子屏、横幅、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健康促进机关、企业的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创建健康促进机关、企业和全国健康促进区的良好氛围。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北京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的通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健康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本市企业健康管理水平,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保障和促进劳动者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健康企业建设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形成健康企业创建良好氛围。
坚持技术引领,实现创新发展。关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产生的健康新问题,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实现企业建设和劳动者健康良性协调发展。
到2022年,全市选择30家大、中、微型企业建成试点健康企业。
1.企业管理者重视健康企业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健康体检,把对职工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家庭健康和生活方式健康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企业的健康管理。
2.企业劳动者参与健康企业建设。设置健康企业宣传栏,引导职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经常健步走。定期组织开展健康企业宣传培训,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全面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明确专门机构或部门、专人,将劳动者健康体检与身体机能测试检查有效结合,建立全面健康档案,定期为劳动者发送健康运动信息。促进企业关爱劳动者由物质关爱向本质关爱转变。
市、区成立由卫生健康、爱卫会办公室、经济信息化、生态环境、国资、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
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健康企业建设试点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试点建设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工业企业开展,同时鼓励其他类型企业积极参与。
凡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中央在京及市属工业企业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其他工业企业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申报企业分别按照分级向市、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健康企业建设申报表》(附录1)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验收。
申报企业各项指标需符合《北京市健康企业基本要求》(附录2)要求。
(三)评估验收。
1.评审。市、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负责技术指导的专业机构组成评审专家组,依据评估验收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技术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2.审定。市、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
3.公示。验收达标的,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授牌。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市、区卫生健康委分别认定为“健康企业”,并统一授予“北京市健康企业”牌匾。
(四)资格复审。
对已认定的健康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复审。复审工作按照分级由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方式实施。
通过复审的企业保持“北京市健康企业”资格,未通过复审的企业,需在限期内整改后再次复审,如仍未通过的,取消其“北京市健康企业”资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把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北京建设和推进健康北京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市、区爱卫办要充分发挥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市、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健康企业建设试点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经济信息化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申报健康企业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国资委负责市属企业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宣传和推动工作,积极制定完善市属健康企业相关激励政策。工会要积极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企业参评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时的参考,促进健康文化,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共青团员、妇女职工积极参与“健康达人”等活动,助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二)强化技术保障。
由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牵头成立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并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区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负责本地区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广泛宣传动员。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劳动者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试点健康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激励力度。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健康企业建设融入行业政策,积极探索健康企业建设与行业监管的联动机制,在松绑减负、用工稳岗、评优评先、宣传推广等方面为健康企业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2〕150号)有关要求,为推动《“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健康池州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举措在企业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建设省、市、县级健康企业。自2022年起,市级健康企业数量按照设区市辖区内不少于10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一)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评估方法。
1.自评申报。企业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要求进行自评,初步评估健康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区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池州市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2)、《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3)、《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4)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评审。评审由各地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评审内容如下:
(1)资料审查:审查企业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现场评估:由3名专家组成考评组,对通过资料审查的企业进行现场评估。考评组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方式,全面评估申报企业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考评组在现场评估时,填写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根据评分情况,作出评审结论,并将评分情况和书面意见现场反馈给申报企业。
各地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5)并附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3.市级审核。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资料审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评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评审过程是否客观公正,评审结论是否准确等。
(2)现场抽查复核: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所在地评审上报的情况,组织专家组,按各地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地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
接受现场抽查复核的企业,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组现场复核情况进行评估。没有进行现场抽查复核的企业,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申报材料进行评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9月30日前,在认定的市级健康企业中择优(不超过10%)推荐为省级健康企业评选对象。
4.命名授牌。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市级审核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授予“池州市健康企业”标牌,标牌规格及内容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统一设计、制作和发放。
(三)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健康企业有效周期为三年。自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6),由其于1个月内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7),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获得健康企业称号的企业,纳入职业健康分级分类优秀管理等级。健康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可以优先免费参加市级职业健康培训,免费接受市级职业健康专家现场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优秀管理者可进入市级职业健康专家库。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制定本辖区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确定2022年度创建企业名单。健康企业原则上在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较为优秀企业中选取。各地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池州市创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8)纸质件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后报送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自评申报阶段(2022年7月1日-7月20日):各地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企业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各项指标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企业应完成健康企业创建自评和申报工作。
(三)评审推荐阶段(2022年7月21日-8月10日):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专家完成本辖区健康企业的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估工作,并将材料上报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各地推荐上报市级健康企业候选企业不少于3家。
(四)评估复核阶段(2022年8月11日-9月10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市级评估,对各地上报的申报企业进行复核。
(五)命名通报阶段(2022年9月10日-9月20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市级审核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授予“池州市健康企业”标牌,同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各地要相应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本辖区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工作职责,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市卫生监督执法处负责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的检查工作,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质量控制。各地要严格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指导申报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确保健康企业真正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要切实提高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达到改善工作环境,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目的。要统筹推进,做好创建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用人单位职工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健康企业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要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请于9月20日前将2022年度本地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孙珊珊,联系电话:3393xxx,电子邮箱:674711xxx@,地址:xxxxxxxxxxxxxxxxx)。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健康企业是健康“细胞”的重要组成之一,通过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有效改善企业环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面向全国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第一条企业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健康企业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鼓励企业设立健康企业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条结合企业性质、作业内容、劳动者健康需求和健康影响因素等,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劳动用工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制度、健康促进与教育制度等。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保费。鼓励企业为员工投保大病保险。
第四条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
第五条完善企业基础设施,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生产环境,无卫生死角。
第六条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工作及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工效学要求和健康需求。工作场所采光、照明、通风、保温、隔热、隔声、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打造无烟环境。积极推动室内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等全面禁烟,设置显著标识,企业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
第十条加强水质卫生管理,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内部设置的食堂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达到食品安全管理等级b级以上;未设置食堂的,就餐场所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并应当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第十二条厕所设置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
第十三条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做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十四条鼓励依据有关标准设立医务室、紧急救援站等,配备急救箱等设备。企业要为员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
第十五条建立企业全员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制定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设立健康指导人员或委托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员工健康评估。
第十六条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实施人群分类健康管理和指导,降低职业病及肥胖、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患病风险。
第十七条制订防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健康危害事件的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止疾病传播流行。
第十八条鼓励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健身活动。完善员工健身场地及设施,开展工间操、眼保健操等工作期间劳逸结合的健康运动。
第二十条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对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和照顾。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避免孕前、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将妇科和乳腺检查项目纳入女职工健康检查。企业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按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母婴室等设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
第二十二条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应当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对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三条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定期评估,配合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二十四条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六条通过多种传播方式,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企业员工主动践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鼓励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鼓励评选“健康达人”,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防治及心理健康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健康素养。
第二十八条定期对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第二十九条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等、信任、宽容的人文环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暴力、歧视和骚扰等。
第三十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压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健康企业建设是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是推进健康xx、健康xx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在我区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年行动,促进健康“细胞”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健康意识,进一步推动企业压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企业建设评估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职业健康重点工作,进一步创建有利于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倡导健康工作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和常见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通过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选择一批职业健康基础工作扎实、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成效明显、近年来没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企业参与创建,发挥规上企业、生产性企业创建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标准,按照企业规模、经济类型兼顾的原则,推进健康企业培育建设。
本次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评估考核等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中旬前)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年相关宣传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职业健康意识,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素养水平。重点面向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一线劳动者,开展咨询解答、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进企业活动,动员广大企业积极参与,营造争创健康企业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方案(20xx年7月底前)
各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序时进度,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今年原则上共需完成5家以上健康企业建设任务。
(三)评估考核(20xx年9月中旬前)
1、企业自主申请
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向属地卫健委提出健康企业评估申请:
(3)对照《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自评分在800分以上。
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1)、《健康企业评估申请表》(附件2)、《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上报
我区卫健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估,并在《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的县区评估栏中填写分数。对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将《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和《健康企业评估意见表》(附件4,按评估分数从高到低排列)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市卫健委相关科室。
3、市级考核评估
市卫健委将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进行现场复查评估,并在《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的市级评估栏填写分数。现场复查评估以县区为单位,按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按照现场复查评估通过率核减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最终确定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我区卫健委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的方针,加强沟通协作,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总体部署。
二是加强培育扶持。
区疾控机构作为健康企业创建专业技术指导机构,要组织专家对创建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在企业对标建设、工艺技术改造、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等环节,进行重点培育和帮扶。
三是加强宣传和示范引领。
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加大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的报道,适时组织参观学习、现场观摩等活动,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提高创建水平。
健康村建设实施方案
健康教育工作是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村卫生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在辖区内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制定了20xx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围绕甲型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肿瘤、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积极开展"世界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继续做好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项目传播材料的播放工作.根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群众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建设,促进健康教育网络信息规范化。加强健康教育档案规范化管理。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20xx年我们将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加强健康教育志愿者培训;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镇、疾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计划,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
计划20xx年购置新的照相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印制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
1、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每月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4次。依据居民需求、季节多发病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传染病的内容。选择临床经验相对丰富、表达能力较强的医生作为主讲人。每次讲座前认真组织、安排、通知,在讲座后接受咨询、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尽可能将健康知识传递给更多的居民。
2、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根据主题发放宣传资料。
3、向居民播放健康教育光盘
在输液室设电视及dvd,每周定期播放健康教育光盘,光盘内容以居民的需要为原则,做好播放记录、播放小结等。
4、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
计划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居民喜欢的健康知识竞赛,专干提前认真组织,设计试题、配备奖品,让居民在娱乐的同时学习到日常所需的健康知识。
5、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
按季度定期对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内容。将季节多发病、常见病及居民感兴趣的健康常识列入其中,丰富多彩的宣传健康知识。
6、发挥取阅架的作用
中心大厅设健康教育取阅架,每月定期整理,将居民需要的健康教育材料摆放其中,供居民免费索取。
(四)健康教育覆盖
计划于20xx开展的健康教育讲座、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健康知识竞赛、播放健康教育光盘、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等工作的受教育人数覆盖辖区人口的70%以上,争取让更多的居民学习到需要的健康知识,从根本上提高居民自身的健康知识水平和保健能力,促进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建设健康校园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件《省教育厅省卫厅关于在中学校开展“健康学校”活动的通知》(鄂教体【20xx】18号)要求有关建设“健康学校”作的有关要求,全推进我校“健康学校”建设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努提师的体质健康、理健康、理健康平为着点,以培育师健康的体魄、良好的精神貌和坚强的意志品质为标,切实抓好学校体卫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健康化建设、体卫队伍建设作,促进学校建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通过健康学校建设活动的深开展,进步落实“健康湖北从我做起”的主题活动的开展,增强全校师的健康意识,确保师每天体育煅炼时间,加强师健康知识教育和理健康教育,营造和谐、运动、健康的校园氛围。
为切实加强“健康学校”建设作的领导,我校成“健康学校”建设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魏林庆。
副组长:袁俊。
成员:学校中层部和班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袁俊任办公室主任,学校中层部和班主任为成员,负责开展健康学校建设作。
(一)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提健康安全教育平。
1.成学校健康学校领导组,明确创建标和任务,具体部署和扎实开展建设健康学校的各项活动,符合“健康学校”标准的达标率;注重流程管理,各类资料积累翔实。
评估、考核纳办学质量的综合评估体系,真正把创建健康学校的作落到实处。
3.制定兼职保健教师的岗位职责并进学期作考核。兼职保健教师业务培训覆盖率100%,切实提他们的岗位能,提学校整体卫防控能。
4.加经费投,保证学校公共卫软件硬件建设资的落实;建卫管理软件系统,不断完善学校卫作信息化管理。
(二)努提健康教育质量。
1.深开展健康教育研究,把健康教育纳教学计划;每周次的健康教育开课率100%;学校有固定的宣传标语,每周节对学进的健康教育课;每季度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从培养学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活习惯,提学的健康知识平和健康为能,掌握健康基本知识和能的学占学总数的95%以上。
2.具体指导和严格要求,使学读写姿势规范,不良视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开展防近视宣传作,定期对学进视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不定期对学校板、教室采光、照明进监测,掌握动态,及时提供信息,做好常见眼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正作,学校每节课做眼保健操。。
3.指导和规范学校理咨询作,培养受过理卫咨询专业培训的师资队伍;建理咨询场所,开展理咨询,有效地开展理健康教育,提学的素质,学校卫员周鸿,兼职保健员张基肖。
4.树“健康第”的思想,深化体育课程改,持续开展课间活动改,使之长效化;坚持上好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课,保证学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时;全实施“学体质健康标准”,学健康体检受检率100%,学健康体质测试标准的合格率90%以上。
5.实施疾病防治的长效管理,做好传染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预防保健作,尤其是要防治学的龋齿和肥胖病,龋齿填充率逐年提,关童健康,有效控制童肥胖率。
6.关教职的作学习活,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有益增进健康的活动,每年适当2次健康教育知识学习及普及活动,有计划的组织职开展各类型式的体活动,丰富教职化活内容。
(三)加强管理,创建优美校园环境。
1.学校领导重视创建“健康学校”作,组织健全,有具体可的创建计划及规章制度,保障创建作有序开展。
2.利校内播、画廊展板、班级板报等宣传阵地,让全体师明确“健康学校”建设的标任务,倡导健康新风,营造浓厚的氛围。
3.努做到我约束,不乱丢乱抛垃圾,见到垃圾主动捡拾,制和纠正他的不明为。
4.学校卫责任区分落实到班级,分明确,职责到位;实每天下午扫、早上清扫,每天检查评,将评结果作为班级流动红旗考核的重要内容。
5.校园环境做到楼道通畅、窗明桌净,墙上印、脚印、球印、脏迹,暴露垃圾、纸屑,厕所净、异味、污垢。
6.充分发挥“校园环保卫”、“校园督察”的带头范和检查监督作,杜绝学乱抛乱丢现象,保持校园的净、整洁;爱护学校花草树,营造优美。
(四)开展活动,培养学健康的活习惯和公德意识。
1.积极参加“烟学校”创建活动,创烟单位;学校公共场所禁吸烟,并有禁烟标志。
2.“健康知识我知道——掌握控油控盐”活动,利学校卫知识专栏泛宣传,让师了解“每每天摄盐控制在6克以内”等健康知识。利少先队组织开展“拉,健康与我们同”活动,在家庭普及控油控盐知识。
3.组织“学会应急救”活动,普及应对各类危险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基本技能的培训、测试和演练,不断提师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意识和能。
健康校园建设实施方案
2、为哈市优秀食品企业提供一个直接面对20万消费群体的展示平台,借此宣传食品企业的名优产品,同时提高了大学生消费群对产品的认知度。
3、此次活动通过展销的形式,拓宽了产品的销售渠道,同时为大学生购买健康食品提供方便及保障。
4、省内多家媒体将对此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导,对塑造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完美形象、提升品牌的社会影响力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5、让健康食品走进大学,让大学生吃到安全、营养、放心的食品。
6、通过助学基金捐赠活动可以提升参展企业的在大学校园的影响力以及社会美誉度,同时,在经济上给贫困大学生提供帮助。
1、企业报名时间:
2、展销时间:
3、投票评选时间:
4、颁奖时间:
(一)活动周期:
注:南岗展区:xx大学、xx理工大学、xx学院
新香坊展区: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
松北展区:xx师范大学、xx商业大学、xx科技学院、xx工业大学华德学院
(二)日程安排:
第一天:启动仪式(9:00-9:30)-由主办方和校方宣布活动开始。
第四天:企业进行现场招聘及储备干部选拔活动
1、活动期间,xx电视台、xx市电视台、xx日报、新晚报、xx晨报等媒体将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导,并定期在主要板块中作详细报导。
3、此次活动将以短信群发及校园广播的形式,告之活动内容及地点。
4、此次活动将以哈市各大高校作为宣传平台。
5、xx质量网将对此次活动作专题报道,并推荐到xx电视台相应栏目。
1、xx质量网设立抽奖选区,参与者可直接登入xx质量网进行投票。
2、参与者可拨打xx质量网的热线电话进行投票。
3、此次活动设立短信平台,参与者可编辑短信“xx质量网”到“958811”进行短信投票(移动、联通、小灵通均可)。
4、此次活动在各展区设立投票箱,参与者可直接进行投票。
5、此次活动将采用有奖投票的形式,共设奖项六档,预设2000名参与者中奖。
1生产及销售型食品企业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产品近期合格检验报告。
4企业相关资料(文字、图片等)
此次活动设立活动组委会,其中包括:组委会主任、副主任、
秘书处、宣传报道协调组、联络组、评选组等。
健康小屋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健康徐汇20xx”规划纲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健康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本市社区健康服务促进健康城市发展的意见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本市智慧健康小屋建设的通知》(沪卫计基层〔20xx〕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本区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各类社区健康服务资源融合共享,丰富居民获得社区健康服务渠道,提升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与效果,现制订本区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实施方案。
以政府实事项目为依托,充分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自检设备、体质检测站、学校健康检测、邻里汇等各方资源,以街镇为单位,建设智慧健康小屋,畅通居民健康自检、自我健康管理与获得健康教育与早期干预渠道。
全区按照“1+1+x”的模式建设智慧健康小屋(站),即每个街镇的邻里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建设1家智慧健康小屋(站),鼓励各街镇根据需要在邻里小汇、功能区等建设多种形态的智慧健康小屋(站),不断健全服务网络。具体如下:
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20xx年至少完成5家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到20xx年实现每个街镇至少有一家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
多样化智慧健康小屋(站):结合居民实际需求与健康服务供给,合理布局,到20xx年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街镇级邻里汇有一家智慧健康小屋(站),逐步将智慧健康小屋(站)延伸到功能社区,逐步将相关功能和应用延伸至居民家中。
智慧健康小屋是社区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居民获得整合型社区健康服务的重要载体,其功能定位主要包括:
健康自检的载体。以自助检测为主要形式,以居民常见疾病为重点,通过智能化设备开展健康自检服务,推进重点疾病的风险提示,实现社区健康管理关口前移。
健康指导的渠道。基于居民健康自检结果,根据不同健康状况与疾病风险,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教育,引导有需求的居民及时对接家庭医生、专科医生、体育指导员等专业资源,提升重点疾病的识别率、建档率、管理率和控制率。
自我管理的平台。通过健康自检与健康宣传教育,促进居民获悉自我健康状况,强化社区居民主动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丰富社区居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的途径,逐步提升社区居民的健康素养。
信息汇集的环节。居民健康自检数据由智能健康小屋检测设备实时采集,强化对健康自检数据的管理应用,纳入面向居民的健康账户,逐步将智慧健康小屋打造为居民健康信息汇集的重要环节。
(一)科学规划布局。
以街镇为单位,充分整合资源,合理规划布局智慧健康小屋设置,原则上每个街镇均需设立一家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鼓励结合社区基本单元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邻里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育指导站等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与居民集中活动场所进行设置,或相邻设置,优先考虑在街镇级邻里汇设置。
结合居民实际需求与社区健康服务供给,科学规划,能级管理,合理布局多样化的智慧健康小屋(站)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的专业机构,邻里汇是徐汇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原则上每个街镇级邻里汇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置一家智慧健康小屋(站),并逐步将智慧健康小屋功能延伸邻里小汇、社区卫生服务站,延伸至学校、楼宇、商圈、园区等功能社区,并通过可穿戴健康检测设备进行推广,将相关功能和应用延伸至居民家中。
(二)明确服务内容。
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应提供三大类服务,包括:健康自助检测(利用自助检测设备,对主要体征、体质进行自检自测)、健康自我评估(利用自助评估量表等工具,对主要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与提示)与健康指导干预(出具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提供健康账户查询、健康宣教、家庭医生签约、引导有需求的居民至专业机构进行疾病筛查或就诊、提供社区健康服务信息等)。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制订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基本服务项目。
多样化智慧健康小屋(站)的服务内容应与所服务对象的主要健康需求紧密对接。其中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智慧健康小屋(站)应提供高血压精准测压。
在提供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鼓励各街镇围绕社区健康服务清单,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开展延伸性、拓展性服务项目,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在服务提供中,逐步将各种检测功能、评估量表、评估工具等进行整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供整合型智慧健康服务。
(三)规范服务流程。
居民可在开放时间前往就近的智慧健康小屋,凭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进行智能身份识别,自动新建或调用居民健康账户,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健康自检、自评或指导服务,根据居民健康自检或自评结果,智慧健康小屋将依托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形式,为居民出具健康自检、自评报告,开具健康处方、运动处方等,提供针对性的健康、健身指导与宣教,并根据健康自检、自评结果,引导居民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社会健康服务机构等获得进一步疾病筛查、诊疗、健康管理等服务。
(四)规范设备功能。
根据智慧健康小屋所提供服务内容,应配置相应功能的设备设施。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所配备设备应达到基本功能与标准要求(详见建设标准),在此基础上,鼓励配备功能整合型、智能便捷型设备。对提供基本以外服务内容的智慧健康小屋增加的设备,应确保功能健全、操作简便、安全实用,并可实现信息数据的自动采集与整合。
多样化智慧健康小屋(站)根据居民需求和场地条件合理配置智能设备,提供自检和自评服务。其中,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镇级邻里汇的多样化智慧健康小屋(站)原则上参照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建设。
(五)加强信息应用。
居民健康自检、自评数据与结果应通过信息化自动采集,上传至区域健康信息网,作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的补充,定位于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数据,纳入居民健康账户,作为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重要参考,促进智慧健康小屋与居民的联动。
加强智慧健康小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质监测站、学校、社会健康管理机构等信息共享与应用。促进居民健康检测数据在各类机构间的利用,提升服务效率。
(六)规范运行管理。
各街镇政府作为智慧健康小屋的责任主体,开展智慧健康小屋的日常运行,其中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多样化智慧健康小屋(站)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运行。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原则上应一周七天对外开放,并向居民公示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与服务流程。智慧健康小屋应合理配备具有健康服务技能的医务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参与智慧健康小屋的日常服务与维护。将老年人健康体检、居民健康评估、居民体质检测等服务融入智慧健康小屋,不断提高居民对智慧健康小屋知晓度与利用率。多样化智慧健康小屋(站)参照管理。
各街镇应根据智慧健康小屋建设要求,结合落实社区健康服务需求,对辖区内智慧健康小屋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制订建设方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中心内的多样化智慧健康小屋(站)建设方案。各街镇形成标准化和多样化智慧健康小屋建设计划表,形成面向居民、基于需求、形态多样、便捷可及的智慧健康小屋网络。
(二)有序推进落实建设任务。
1、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
根据市政府实事项目要求,成立由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财政局领导组成的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工作组,各街镇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与实施督导。
在各街镇已有基础上,遴选确定了市政府实事项目首批5家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名单,各街镇政府需高度重视,制订建设计划,确保20xx年二季度启动规划布局,二、三季度全面开展建设,11月底前完成建设。
2、落实多样化智慧小屋(站)建设。
根据建设整体安排,按照各街镇智慧健康小屋建设方案和计划表,有序推进建设,确保20xx年完成建设任务。
(三)落实建设与运行管理保障。
各街镇应按《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基本标准》(附件1)开展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多样化智慧健康小屋(站)建设参照执行。各街镇合理分布设置智慧健康小屋,对智慧健康小屋所需房屋场地予以统筹安排。对规划在新建、改建居民区的智慧健康小屋设置,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智慧健康小屋房屋租赁、硬件建设、设备配置与更新、信息化建设与运维、日常运行维护等所需相关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由各街镇政府予以保障,其中设置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智慧健康小屋(站)由区卫生健康委予以保障。
(四)探索整合第三方资源。
在智慧健康小屋建设中,可探索引入社会资源,委托第三方社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智慧健康小屋运行管理,或整合社会健康管理机构资源,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对智慧健康小屋的协同作用。根据建设标准与服务要求,加强对参与服务的社会资源管理与考核,确保智慧健康小屋服务规范,质量可靠。
(五)加强项目督导和工作报告。
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将加强对各街镇智慧健康小屋建设与运行的指导,将建立督导机制,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实事项目建设,服务广大社区居民。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自20xx年5月起实施智慧健康小屋建设月度进度报表制,各街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度报表(见附件2)报区卫健委,区卫健委汇总后将报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