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申请书,我思考着如何用精彩的文字展现自己的优点和梦想。以下是一些申请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启示。
撤回申请书
申请人(被告):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告):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被申请人递交了日期为20xx年8月15日由申请人由xxx书写的整张借条,该借条有“xxx”签字,20xx年6月,申请人请求对该整张借条的字迹及其“xxx”三个字的签字进行鉴定,鉴定是否为申请人xxx所书写。现在申请人撤回对该笔迹鉴定的申请。
申请事实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xx)浙0305民初xxx号,贵院正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了借条一份,证明申请人欠借款元的事实,并且主张该借条的“xxx”三个字的签字及其整张借条的字迹皆是xxx所书写,20xx年6月申请人申请该整张借条的字迹及其“xxx”三个字的签字的字迹是否xxx所书写。之前因时隔多年,申请人记忆模糊,无法记清该签名是否是自己亲笔书写,经仔细回忆,恐该字迹系申请人书写,因此,再此向贵院申请撤回对该整张借条的`字迹及其“xxx”三个字的签字进行鉴定的申请,对法院正常工作的劳烦,实属愧疚!
此致
莆田市秀屿区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撤回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被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原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被申请人递交了日期为2008年8月15日由申请人由...书写的整张借条,该借条有“...”签字,2018年6月,申请人请求对该整张借条的字迹及其“...”三个字的签字进行鉴定,鉴定是否为申请人...所书写。现在申请人撤回对该笔迹鉴定的申请。
申请事实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浙0305民初...号,贵院正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了借条一份,证明申请人欠借款405000元的事实,并且主张该借条的“...”三个字的签字及其整张借条的字迹皆是...所书写,2018年6月申请人申请该整张借条的字迹及其“...”三个字的签字的字迹是否...所书写。之前因时隔多年,申请人记忆模糊,无法记清该签名是否是自己亲笔书写,经仔细回忆,恐该字迹系申请人书写,因此,再此向贵院申请撤回对该整张借条的字迹及其“...”三个字的签字进行鉴定的申请,对法院正常工作的劳烦,实属愧疚!
此致
莆田市秀屿区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2018年,月,日。
撤回执行申请书
本企业(本人)于年月日来贵局办理事项(受理号:________________)。由于原因________________,本企业(本人)现要求撤回该申请事项。
望同意。
申办人(单位)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撤回执行申请书
被申请人:_________,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提起的仲裁申请。
申请撤回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行达成和解。鉴于上述原因,特向贵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望贵委予以办理为盼!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v日。
撤回执行申请书
请求事项撤回对(xxxx)德民终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一案,德州市中院于xxxx年6月1日作出(xxxx)德民终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在本案执行的`过程中,双方就财产及债务纠纷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再付给申请人七万元人民币即案结事了,故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
此致
武城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撤回执行申请书
被异议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步审定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国内申请人不需要填写英文。
3、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初步审定号为国际注册号,填写时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
撤回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申请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申请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因工程设备材料转让纠纷一案(案号:(xxxx)杭西民二初第xxx号),业已经贵院开庭审理,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核准。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签):
撤回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湖南湘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一步两搭桥——银桥公寓705号。
法定代表人:任海辉,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南省永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回龙塔路85号。
法定代表人:尹维辉,总经理。
请求事项。
撤回对(xxxx)浏民初字第163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以生效的(xxxx)浏民初字第1636号民事调解书,于年月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作出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调解书所约定的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
此致
浏阳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4月11日。
撤回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请求事项撤回对(xxxx)德民终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一案,德州市中院于xxxx年6月1日作出(xxxx)德民终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在本案执行的过程中,双方就财产及债务纠纷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再付给申请人七万元人民币即案结事了,故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
此致
武城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撤回申请书
申请人覃树蓉,女,生于1976年8月25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xx3号。
申请人覃树蓉,女,生于1976年8月25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村12组岩洞湾路43号。
申请人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一案,于20xx年10月11日向利川市法院提出再审申诉,请求撤销(20xx)利民初字第1780号民事调解书。如果人民法院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依法撤销该调解书,申请人需要在调解书被撤销的同时,撤回之前对彭银树的所有诉讼请求,再另案起诉。申请人撤回诉讼的理由如下:
一、依法应向申请人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有车主(雇主)彭银树、驾驶员(雇员)曾凡荣和保险公司。如果只在申请人与彭银树二人之间进行审理,将遗漏责任人曾凡荣和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不利于案件审理,不利于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担,不利于申请人依法维权。
二、申请人之前的起诉,是基于急需筹资继续住院治疗,被迫对前期已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诉讼。诉讼中由于仅在申请人与彭银树之间进行调解而形成的调解书的存在,导致申请人已被迫撤回对曾凡荣和保险公司的诉讼,申请人对前期医疗费用先行赔偿的诉讼目的未能实现。申请人现在只有对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司法鉴定后作一次性赔偿终结的诉讼,不需要通过以前的诉讼来主张部分损失赔偿。
因此,申请人决定撤回20xx年8月4日和20xx年4月9日对彭银树的起诉,并在撤诉后另案同时起诉彭银树、曾凡荣及保险公司,对申请人的人身损害进行一次性赔偿终结的诉讼。望法院准许申请人的撤诉申请。
此致
签名:
日期:年月日
撤回上诉申请书
申请人因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号一审判决裁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贵院提起上诉。现因________________(撤诉的理由)。
申请撤回起诉,请予核准。
原告在起诉时,附送证据材料________(材料名称)共________件,请予发还。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本撤诉状法人或其他组织撤回起诉时使用,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刷。
2、“申请人”栏,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
3、“委托代理人”栏,应写明姓名、单位和职务。
4、“申请人”署名栏,应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撤回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请求依法撤销对被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之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因申请人出借款项使用人**对第三方欠款发生的时间**,而**与**于*,故而,.****因被申请人对本案不具有直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请贵院给予准许!
此致
20xx年x月x日。
撤回仲裁申请书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申请人对____年___月___日向贵委提出的劳动仲裁申请,现请求撤回。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申请劳动仲裁,贵委已经受理。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庭外和解,故申请人向贵委撤回劳动仲裁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撤回保全申请书
风险提示:_______。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因此,在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时,要更加侧重于说明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资产的风险以及进行财产保全的`重要性。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查封被告在________公司拥有的___%股份;。
2.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风险提示:
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充分论证、说明进行财产保全的合法性、必要性。在实践中,有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过于简单,事实及理由不充分,不符客观实际,完全以自己的意愿出发,没有规矩。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重新提供申请书,甚至不予受理。
贵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理了申请人诉________公司股权确认一案。因被申请人股权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在________公司的______%股权。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撤回仲裁申请书
范文一:
申请人:xx。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被申请人:xx,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区xx楼xx室。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12】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该份证据为“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12月至2011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申请人:景德镇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沈xx,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梁某。
请求事项:撤销景德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景劳仲案字(2008)第x号仲裁裁决。
事实与理由:
本案仲裁庭审时间为205月23日,其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施行,《仲裁裁决书》也已载明,裁决适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但是,仲裁庭在裁决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程序:
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但是,本案的仲裁庭成员多达五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2、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本案仲裁庭共有五人,却只有三人在笔录上签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3、仲裁庭成员同时担任书记员制作笔录,导致产生自审自记自裁现象,这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合议庭成员兼任书记员的性质完全相同,有违公正公平原则。
4、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但是根据庭审笔录记载,庭审时仲裁庭既未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也未组织双方互相辨认,更未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甚至没有在庭审过程中出示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